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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监管二处组织学习

《财政监管工作基本指引(2023版)》

  近日,按照局党组要求,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监管二处召开会议,组织全处干部集中学习《财政监管工作基本指引(2023版)》(以下简称《基本指引》),并结合处室职能开展研讨,明确本处2023年监管工作方向和任务。会上,赵冬梅同志对全处干部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基本指引》重要意义。《基本指引》是贯彻落实全国财政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财政部关于健全完善财政监管业务闭环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2〕173号)等有关规定的重要举措,对规范财政监管业务工作,推动监管局全面深度融入财政主体业务有重大指导意义。全处干部要充分认识《基本指引》的重要意义,将《基本指引》作为开展财政监管工作的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高质量完成各项财政监管业务工作。

  二是认真学习研究,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和任务。《基本指引》涵盖了16个财政监管事项,对工作布置、统筹协调、工作推进、成果反馈等流程环节进行了系统梳理。全处干部要结合职责分工,利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深入学习16个财政监管事项的工作要求和内容,准确把握本处2023年财政监管业务工作方向,抓牢工作重点,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三是统筹谋划部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基本指引》对属地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监督、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审核评估和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监控等事项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此,全处干部要切实加强学习,同时结合当前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等工作,统筹谋划、统一部署,充分运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预算一体化等系统,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促进财政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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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