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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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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黑龙江监管局:“五措施”抓好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预算申报审核和执行监管

  黑龙江监管局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申报审核和执行监管工作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采取“五措施”,严把监管环节和审核关口,为推动优化城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贡献财政监管力量。

  一、政治理论先行,提高思想站位

  落实党支部“第一议题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等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义务教育在科教兴国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坚持深学细悟,增强做好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审核工作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

  二、业务知识跟进,提升监管水平

  审核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组织学习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监管业务知识,提升工作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细致研读《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申报审核和执行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把握政策要求、工作目标,明确审核工作重点。梳理总结以前年度审核工作情况,总结提炼审核经验和工作路径,找出薄弱环节,找准工作方向。加强与财政部相关司局工作沟通,明确政策、把握口径。强化与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协调配合,规范申报内容,明确工作要求。

  三、做到点面结合,提升审核成效

  依托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监控全省各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投入情况和预算执行进度,核实相关预警信息,查看预算管理一体化数据,关注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密切关注全省中小学学生数、学校数、教师数等基础数据的年度间变化情况,加强原因分析。深入到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核实免费教科书资金使用情况、特岗教师计划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聚焦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绩效、项目建设等重点内容,与省级教育部门联合深入到哈尔滨、佳木斯、双鸭山、集贤县、巴彦县等12个市、县(区)开展实地核查,延伸检查部分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查证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绩效情况,坚持点面结合,提升审核工作成效。

  四、坚持查改并重,提高管理水平

  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重在规范。督促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和相关学校严肃整改上一年度审核发现的主要问题。对实地核查中发现的资金管理使用违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即查即改,要求地方财政、教育部门举一反三,组织自查自纠,以典型促整改,提高学校资金管理意识和绩效观念。指导相关学校建立健全管理内控制度,完善学校物品采购台账和登记、领用制度,提高基层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五、加强调查研究,完善机制办法

  着力做好审核“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监管局“探头”“哨兵”“参谋”作用,结合监管中发现的情况特别是共性问题,加强调研分析。与省级教育、财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负责同志座谈交流,针对百人以下学校经费保障、取暖费支出、校园责任险、课后服务等情况问题开展研讨交流,及时反映基层在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意见和建议。撰写《建议从三个方面规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使用管理》等专题材料,为完善政策、健全机制、加强管理提供参考,助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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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