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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监管局:“四个强化”推动地方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为规范地方高效使用专项债券资金,促进政府债券政策提质增效,黑龙江监管局聚焦专项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过程和债券项目“准备、建设、运营”全生命周期,强化专项债券项目资金日常化、全面化、穿透式监管,推动地方提升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强化债券项目申报监管。聚焦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紧盯债券项目投向和收益,定期调阅项目立项资料、募投报告等公开发行披露文件,严格按照专项债券项目禁止性清单要求,核查债券项目投向是否合规,债券项目性质是否属于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债券项目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是否满足自求平衡要求,评估项目收益测算是否合理、项目融资测算是否全面、项目收益融资覆盖倍数计算是否准确。坚持以查提质,持续优化债券资金投向和项目申报管理,特别是强化项目立项事前程序的规范和监管,避免因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工作质量不高,导致“资金等项目”情况发生,多措并举引导专项债券形成对重大规划和战略的支撑作用,发挥政府投资撬动效应。

  二是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监管。紧盯债券资金使用的规范和效益,建立债券资金发行使用月报制度,通过跟踪核查债券发行规模、指标文件下达进度、国库资金拨付进度、项目单位债券资金使用进度、项目完成投资进度等指标,分地区、分债券性质、分项目监测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及时了解掌握债券资金运行轨迹和使用效率。建立工作台账,监测数据变化,分析趋势规律,按季对资金使用进度缓慢、资金使用不规范的地区和项目,通过约谈、通报、实地督办等措施,督促及时整改,积极协调财政、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查找关键卡点,制定推进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改完成时限,推进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坚持专项债券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闲置、挤占和挪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严禁发放工资、单位运行经费等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等。

  三是强化债券项目建设监管。聚焦专项债券项目实物工作量,紧盯债券项目建设的进度和效率,依托穿透式系统,建立债券项目建设信息台账,按月将债券项目债券发行时间、金额、累计使用金额、项目计划开工竣工时间、项目总投资、累计完成投资、实施情况描述等基本信息录入监控台账,重点监测债券项目是否按计划时间开工、是否按照计划进度施工、是否按照可研批复内容招标建设、是否如期竣工并办理结算手续等。定期深入现场实地督导,察看项目进度,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债券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项目单位强化资金支出责任,紧盯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完成资金支出目标。加强与省财政厅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会商研判等相关制度,持续深化监管成果运用,为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新增债券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四是强化债券项目运营监管。聚焦政府债务偿还责任,紧盯已完工专项债券项目运营和资产财务管理情况,通过跟踪监测项目运营收入、项目运营成本、项目净收益、项目资产及项目专项收入缴库等情况,核查债券项目收入是否达到预计收益,对应专项收入是否及时缴入国库。加强政策宣传,主动帮助基层吃透文件精神,强化规范意识。加强对债券资金形成资产的事后监管,重点关注债券项目资产是否及时准确登记入账,跟踪监测债券项目资产是否存在因权属不清、管理不当造成资产损失的情况,以及项目资产在划拨、调配、转让过程中是否存在资产减值或灭失等情况,盯紧债券项目资产权益实物基础,提高债券项目运行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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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