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监管局:以四个“牢牢抓好”推动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开展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督,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转移支付资金监管的有力手段。黑龙江监管局认真贯彻部党组部署要求,勇于担当尽责,以四个“牢牢抓好”全面深入开展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工作,持续提升转移支付监管成效,为提高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质效提供坚实保障。
一、牢牢抓好统筹规划,夯实监督工作基础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黑龙江监管局坚持全局“一盘棋”的理念,持续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加强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督是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任务,充分认识到做好预算执行监督工作对保障财政资金合规、高效使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开展预算执行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监督工作,组织有关处室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工作要求,锚定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的目标任务及工作职责等。研究制定工作规范,按月听取相关处室工作情况汇报,指导开展监督工作,着力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常态化监督模式。三是加强政策学习。推动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财政部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深入理解文件精神,把握政策重点难点,研判问题易发情况,厘清监督思路,找准监督方法,突出监督实效。
二、牢牢抓好分工协作,聚焦监督工作重点
一是细化责任分工。综合考虑人员专业背景,按照资金条线明确分工和职责,将任务细化落实到人,每个领域资金由专人负责,对口联系省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有关处室,不断加强监管工作的系统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加强跟踪督办。将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督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督办事项,细化“任务书”,明确“时间表”,全程跟踪督促工作进展。局领导会同有关处室共同研究工作重点和难点,加强统筹协调,组织集中攻关。三是注重协同配合。建立局内沟通交流机制,及时共享发现的问题及经验做法,集体分析研判疑点问题。同时,针对发现的涉及财政运行等相关问题,积极协同局内处室联动处理,构建横向联合、内外联动、多角度发力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高效开展。
三、牢牢抓好三个结合,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是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监控模块,全面比对分析预警信息和支出数据,结合资金管理办法、预警规则等深入分析整理疑点问题线索,在此基础上深入实地进一步查证核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精准性,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二是坚持监督与调研相结合。充分发挥监督工作贴近基层的优势,坚持在监督中体现服务。与预算单位进行座谈交流,深入分析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提出完善制度、促进管理的意见建议,为推动政策完善、促进财政管理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更好发挥“哨兵”“探头”“参谋”作用。三是坚持监督与整改相结合。强化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的过程监督属性,以查促改。针对发现的情况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明确要求和时限,建立整改跟踪机制,定期回访跟进整改情况,推动相关单位及时高效整改,增强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牢牢抓好纪律建设,确保监督工作规范开展
一是严格遵守内控制度。按照内控操作工作规程开展常态化监督工作,严格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制度判断、确认问题,并报送工作成果。二是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教育监督,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三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加强对工作过程和质量的把控,认真听取被监督单位的意见,保持严谨细致、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持续提高监督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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